索 引 號: | bgs/2025-00040 | ||
標 題: | 瑪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安全直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通知 | ||
發(fā)文字號: | 發(fā)文機關: | 瑪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成文日期: | 發(fā)文日期: | 2025-03-18 | |
瑪政辦發(fā)〔2025〕16號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河曲馬場,縣政府各部門,省州駐瑪各單位:
根據(jù)《甘肅省文物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辦法(試行)的通知》(甘文局安發(fā)〔2021〕3號)精神和《甘南藏族自治州文物安全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四款:“縣(市)級人民政府應明確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每處不可移動文物的安全管理直接責任單位并向社會公布”及第八條第一款:“嚴格履行文物安全法定責任,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實行全員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綜合監(jiān)管和行業(yè)監(jiān)管”的規(guī)定,結合全縣文物工作實際,明確了我縣宣俠父紀念館、民俗博物館和50處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管理直接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現(xiàn)予公布,請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落實文物安全責任。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若有變動,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補,不另行文。
附件: 瑪曲縣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安全直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名錄.xlsx
瑪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18日
附件【瑪曲縣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安全直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名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