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mqx/2022-00249 | ||
標 題: | 2022年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 ||
發(fā)文字號: | 發(fā)文機關: | 瑪曲縣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發(fā)文日期: | 2022-09-28 | |
2022年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 |||||||||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yè)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瑪曲)市監(jiān)處罰字[2022]01號 | 瑪曲縣國清大肉鋪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 瑪曲縣國清大肉鋪 (楊國清) | 楊國清 | 瑪曲縣國清大肉鋪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綜合本案事實及上級部門的指導本局決定對瑪曲縣國清大肉鋪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已超過保質期產品“凍豬白條”生產日期:2021年4月9日,共有2袋;生產日期:2021年3月21日,共有2袋;生產日期:2020年7月15日,共有1袋;生產日期:2020年12月10日,共有9袋;生產日期:2020年12月14日,共有1袋; 2.減輕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伍仟元整(5000.00)。上繳國庫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5月5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4月15日 | |
2 | (瑪曲)市監(jiān)處罰字[2022]02號 | 瑪曲縣萬龍大肉鋪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 瑪曲縣萬龍大肉鋪(肖萬龍) | 肖萬龍 | 瑪曲縣萬龍大肉鋪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綜合本案事實及上級部門的指導本局決定對瑪曲縣萬龍大肉鋪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已超過保質期產品“凍豬白條”生產日期:2021年4月9日,共有2袋;生產日期:2021年3月21日,共有4袋;生產日期:2020年12月10日,共有5袋;生產日期:2020年12月14日,共有2袋; 2.減輕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伍仟元整(5000.00)。 上繳國庫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5月5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4月15日 | |
3 | (瑪曲)市監(jiān)處罰字[2022]03號 | 瑪曲縣楊杰大肉鋪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 瑪曲縣楊杰大肉鋪(楊明明) | 楊明明 | 瑪曲縣楊杰大肉鋪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綜合本案事實及上級部門的指導本局決定對瑪曲縣楊杰大肉鋪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已超過保質期產品“凍豬白條”生產日期:2020年12月14日,共有23袋;生產日期:2020年12月6日,共有8袋;生產日期:2020年12月10日,共有15袋; 2.減輕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伍仟元整(5000.00)。 上繳國庫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5月5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4月15日 | |
4 | (瑪曲)市監(jiān)處罰字[2022]04號 | 瑪曲縣軍中大肉鋪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 瑪曲縣軍中大肉鋪(韓軍中) | 韓軍中 | 瑪曲縣軍中大肉鋪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綜合本案事實及上級部門的指導本局決定對瑪曲縣軍中大肉鋪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已超過保質期產品“凍豬白條, 生產日期2020年12月14日共10袋, 生產日期:2021年03月21日共23袋,生產日期:2021年03月21日,50斤。生產日期2020年12月6日共16袋,凍豬白條:生產日期2020年12月10日共4袋。 減輕處罰: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5月7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5月6日 | |
5 | (瑪曲)市監(jiān)不罰[2022]01號 | 瑪曲縣人民醫(yī)院使用抽檢不合格醫(yī)療器械(醫(yī)用一次性防護服連身式175)案 | 瑪曲縣人民醫(yī)院(王團勝) | 王團勝 | 瑪曲縣人民醫(yī)院使用抽檢不合格醫(yī)療器械(醫(yī)用一次性防護服連身式175)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七條“醫(yī)療器械產品應當符合醫(yī)療器械強制性國家標準;尚無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醫(yī)療器械強制性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 依據《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經我局決定擬對瑪曲縣人民醫(yī)院作出不予行政處罰。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3月18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3月18日 | |
6 | (瑪曲)市監(jiān)處罰[2022]06號 | 瑪曲縣馬尕文烤餅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案 | 瑪曲縣尕文烤餅店(馬尕文) | 馬尕文 | 瑪曲縣馬尕文烤餅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規(guī)定。 | 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第五條的規(guī)定,對瑪曲縣尕文烤餅店(馬尕文)給予從輕行政處罰,擬決定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改正; 2、處違法所得三倍的罰款(違法所得共計836元); 3、罰款金額:2508元整。 上繳國庫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6月6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5月29日 | |
7 | (瑪曲)市監(jiān)處罰[2022]07號 | 瑪曲縣高白開來燒餅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案 | 瑪曲縣高白開來燒餅店(高白開來) | 高白開來 | 瑪曲縣高白開來燒餅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規(guī)定。 | 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第五條的規(guī)定,對瑪曲縣高白克來燒餅店(高白開來)給予從輕行政處罰,擬決定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改正; 2、處違法所得三倍的罰款(違法所得共計1014元); 3、罰款金額:3042元整。 上繳國庫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6月7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5月29日 | |
8 | (瑪曲)市監(jiān)當罰[2022]01號 | 瑪曲縣邵偉良愛心蛋糕店食品加工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不符合相關要求案 | 瑪曲縣邵偉良愛心蛋糕店(曾影生) | 曾影生 | 食品加工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上繳國庫)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6月8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6月8日 | |
9 | (瑪曲)市監(jiān)當罰[2022]02號 |
瑪曲縣甜蜜時光蛋糕店食品加工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不符合相關要求 | 瑪曲縣甜蜜時光蛋糕店(姜禮龍) | 姜禮龍 | 瑪曲縣甜蜜時光蛋糕店食品加工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上繳國庫)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6月9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6月9日 | |
10 | (瑪曲) 市監(jiān)罰字[2022]05號 |
瑪曲縣俊知糧油鋪(李進平)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及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
瑪曲縣俊知糧油鋪 (李進平) | 李進平 | 瑪曲縣俊知糧油鋪(李進平)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及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按照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綜合裁量原則,綜合本案事實,決定對瑪曲縣俊知糧油鋪(李進平)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零伍拾元整(5050.00)的行政處罰。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6月21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6月21日 | |
11 | (瑪曲) 市監(jiān)處罰[2022]13號 |
瑪曲縣亞西尼清真肉鋪經營無標識標簽的食品和食品標簽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食品案 | 瑪曲縣亞西尼清真肉鋪(馬牙西呢) | 馬牙西呢 | 瑪曲縣亞西尼清真肉鋪經營無標識標簽的食品和食品標簽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一)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第六十七條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一)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四)保質期;(五)產品標準代號;(六)貯存條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八)生產許可證編號;(九)法律、法規(guī)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綜合本案事實,擬決定對瑪曲縣亞西尼清真肉鋪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改正; 2、沒收無標識標簽的食品和食品標簽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產品(盛放在白色纖維袋的鮮凍牛肉共購進37袋(每袋凈重25kg)、盛放在綠色纖維袋的共購進了20袋(1037斤)); 3、減輕處罰:罰款人民幣肆萬捌仟元整(48000.00)。 上繳國庫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8月18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8月18日 | |
12 | (瑪曲) 市監(jiān)處罰[2022]14號 |
瑪曲縣敏爾薩美食城經營銷售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檢疫肉類食品案 | 瑪曲縣敏爾薩美食城(敏文旭) | 敏文旭 | 瑪曲縣敏爾薩美食城涉嫌經營銷售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檢疫肉類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八)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的規(guī)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四)經營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的規(guī)定。鑒于當事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并能如實說明供貨來源,無主觀故意,屬初次違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當事人也認識到了錯誤。根據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規(guī)范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國市監(jiān)法〔2019〕244號及《甘肅省市場監(jiān)督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按照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 綜合本案事實本局決定對瑪曲縣敏爾薩美食城負責人敏文旭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改正; 2、沒收未經檢驗檢疫的胴體羊肉6只(詳見《場所/設施/財務清單》; 3、減輕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 上繳國庫 |
當事人未履行完畢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8月30日 | |
13 | (瑪曲)市監(jiān)處罰〔2022〕13號 | 瑪曲縣藏族寄宿制高級中學使用抽檢不合格“筷子”案 | 瑪曲縣藏族寄宿制高級中學(桑強) | 桑強 | 瑪曲縣藏族寄宿制高級中學使用抽檢不合格“筷子”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的規(guī)定。第五十六條第一款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第二款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飲具;餐飲服務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飲具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guī)定條件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規(guī)定。 |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zhí)法人員進行調查,并能如實供述違法行為,并承認導致大腸桿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的行為,是因筷子使用時間過長,未及時更換新的,食堂從業(yè)人員清洗筷子時未沖洗干凈,消毒時存放在消毒柜內的筷子堆積存放、疊加消毒不規(guī)范所造成的的。針對此行為當事人也認識到了錯誤,對抽檢不合格“筷子”進行了處理并及時更換了新的筷子(不銹鋼材質)。鑒于當事人無主觀故意,屬初次違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按照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綜合裁量原則,根據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規(guī)范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國市監(jiān)法〔2019〕244號、《甘肅省市場監(jiān)督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按照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綜合裁量原則,經合議決定對瑪曲縣藏族寄宿制高級中學從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guī)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的規(guī)定,決定對瑪曲縣藏族寄宿制高級中學從輕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00)元。 上繳國庫 | 當事人未履行完畢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9月26日 | |
14 | (瑪曲)市監(jiān)不罰〔2022〕02號 | 瑪曲縣化劍蔬菜鋪經營抽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香蕉)案 | 瑪曲縣化劍蔬菜鋪(王平順) | 王平順 | 瑪曲縣化劍蔬菜鋪經營抽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香蕉)的有關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guī)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禁止銷售下列食用農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規(guī)定。 |
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十項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給予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執(zhí)法人員進行調查,調查過程中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并能如實說明供貨來源,首次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對購進的產品(香蕉)在不知情的情況銷售,無主觀故意,也認識到錯誤,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guī)定。按照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綜合裁量原則根據《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規(guī)范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國市監(jiān)法[2019]244號及甘肅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甘肅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經綜合裁量建議對瑪曲縣化劍蔬菜鋪(王平順)給予免于行政處罰。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9月12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9月12日 | |
15 | (瑪曲)市監(jiān)罰字[2022]08號 | 瑪曲縣澳亞化妝品城(吳春)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案 | 瑪曲縣澳亞化妝品城(吳春) | 吳春 | 瑪曲縣澳亞化妝品城(吳春)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化妝品標簽標示的要求貯存、運輸化妝品,定期檢查并及時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規(guī)定。 | 依據《化妝品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按照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綜合裁量原則,綜合本案事實,決定對瑪曲縣澳亞化妝品城(吳春)給予如下罰款:1、沒收①天芮森林雪妍煥活隔離粉底乳,共3瓶,②天芮森林雪妍煥活菁萃精華,共2瓶。③天芮森林雪妍煥活菁萃潔面乳共4瓶,④天芮森林雪妍煥活菁萃乳,,共4瓶,⑤天芮森林雪妍煥活菁萃水,共1瓶。2、沒收違法所得貳佰貳拾玖元整(229.00). 3、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的行政處罰 .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壹萬零貳佰貳拾玖元(10229.00)。 |
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2022年7月1日 | 瑪曲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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