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mrmz/2023-00068 | ||
標 題: | 瑪曲縣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公告 | ||
發(fā)文字號: | 發(fā)文機關: | 瑪曲縣曼日瑪鎮(zhèn) | |
成文日期: | 發(fā)文日期: | 2023-06-26 | |
瑪曲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及家長:
一、貸款政策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被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
5.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
6.當年沒有獲得開發(fā)銀行高校助學貸款或其他金融機構經辦的國家助學貸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親或母親;共同借款人為學生父母時,不做年齡限制;
2.如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或是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或監(jiān)護人時,應未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結清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貸款額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fā)放;
2.按照國家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6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建檔立卡等貧困學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貸款額度上限申請貸款,超出學費以及住宿費部分提現(xiàn)后可作為生活費使用。
(四)貸款期限助學貸款期限從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調整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最短6年。助學貸款還本寬限期從3年延長至5年,即借款學生于畢業(yè)后第四年(畢業(yè)當年為畢業(yè)后第一年,畢業(yè)下一年為畢業(yè)后第二年)12月20日第一次還本,改為畢業(yè)后第六年12月20日第一次還本,對尚未進入還本期的助學貸款(即學生未畢業(yè)或已畢業(yè)但未開始償還本金的貸款),可由借款學生提出申請,通過還款計劃變更,在原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將寬限期延長至5年,具體變更流程和系統(tǒng)操作與現(xiàn)行系統(tǒng)還款計劃變更做法一致。存量貸款繼續(xù)執(zhí)行原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
(五)貸款利率執(zhí)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發(fā)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Y-30個基點(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據(jù)最新LPR5Y調整一次。
二、申貸以及檔案留存材料
(一) 首貸材料(新貸和在校生首貸)
1.學生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3.錄取通知書(學籍證明或學生證)原件;
4.《申請表》原件;
5.戶口簿原件;
6.未通過預申請的學生還需提交《認定表》,《認定表》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同申請表一同導出。注:辦理首貸時,如果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縣級資助中心需查驗雙方戶口簿原件,無需留存戶口簿復印件;若借款學生《學生證》丟失,學生提供所在高校開具的《學生在校證明》,查驗通過后留存;也可以提供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學生證》。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雙方必須到現(xiàn)場簽字。
(二)續(xù)貸材料
1.辦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注:辦理續(xù)貸時,如果共同借款人發(fā)生變化,需要先辦理共同借款人變更手續(xù),才能進行續(xù)貸申請。辦理續(xù)貸手續(xù)學生或者家長一方辦理即可,盡量減少人員聚集。
(三)檔案留存材料本年只需留存申請表原件以及認定表原件(若有),若學生用《在校證明》、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理學生證的,需留存《在校證明》以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他資料不再留存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需向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證明。
三、貸款時間和地點
2023年繼續(xù)實行電子合同,證件和材料要全部通過掃描上傳,掃描達不到標準審查不合格,簽訂合同將會退回,無法完成貸款,再加上疫情防控“乙類乙管”政策要求,請各位學生和家長聽從資助中心工作人員的安排和指揮,有序辦理貸款業(yè)務。
1.續(xù)貸時間:7月17日開始,8月18日結束。
2.新貸時間(在校首貸):8月21日開始,按照錄取批次依次進行直至結束。
3.辦理地址:瑪曲縣教科局一樓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lián)系人:才老師 電話:0941-61264554.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
四、注意事項
1.全省實行電子合同,不再簽訂紙質版合同,所需材料要進行電子掃描,因此身份證、《申請表》、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必須要原件,不能用復印件和臨時身份證代替。
2.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https://sls.cdb.com.cn)注冊用戶及填寫貸款申請時,所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因學生填寫的信息錯誤,而導致貸款無法發(fā)放、發(fā)放錯誤或未能按時畢業(yè)等一切后果,學生自負。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注冊用戶后,一定要牢記用戶名和密碼!
3.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的要求以及《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號)的規(guī)定,高校學生申請資助時需由家庭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予以證明的環(huán)節(jié),改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通過預申請的首貸學生、續(xù)貸學生無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資格認定,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直接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前往入學前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申貸手續(xù)。未通過預申請的高三畢業(yè)生或高校在校生首貸的學生需通過認定表認定。
4.關于貸款學生繼續(xù)攻讀研究生、專升本就學信息變更、延期還款計劃相關事宜的說明:升學就學信息變更、延期還款計劃本(專)科期間辦理了生源地助學貸款,畢業(yè)當年繼續(xù)攻讀研究生、本科學位的大學生,請于7月31日前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需在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就學信息變更、延期還款計劃申請,所需材料如下:1.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2.研究生(本科段)錄取通知書原件。(溫馨提示:就學信息變更后,學生在攻讀研究生或本科期間可以繼續(xù)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同時可以延期還款計劃,也可享受財政貼息政策,直到研究生或本科畢業(yè)當年。)
5.為方便貸款學生支取貸款余額和方便還款,今年貸款學生簽訂貸款合同簽訂后,必須在3—5天后登錄支付寶網站(http://www.alipay.com)進行支付寶賬戶認證,認證通過后即可正常使用,學生僅可對支付寶賬戶進行充值、實名認證及提現(xiàn)操作。支付寶初始密碼由系統(tǒng)自動隨機生成,并打印在合同受理證明上,為保障支付寶賬戶的安全,首次登陸后必須修改密碼,并牢記修改后的密碼!
6. 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政府補貼;學生自畢業(yè)當年起,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畢業(yè)當年9月1日起計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1月2日—12月20日(最后一年為9月20日)。如當年12月20日未能償還到期本息,將被視作貸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產生罰息,逾期罰息率為當期利率的130%;你的違約記錄將會載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直接影響你以后的就業(yè)(招聘)、房貸、車貸、信用卡等幾乎所有與金融機構有關的金融產品的申請與使用的辦理。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瑪曲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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